廣東高考平行志愿投檔總分相同時如何排序?
發布于:2024-04-29 23:27瀏覽量:19882文/胡文捷
平行志愿投檔時,考生總分相同時如何排序?
答:
(1)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合成總分(含政策性加分)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。
合成總分(含政策性加分)相同時,比較“3+1+2”考試科目總分(不含政策性加分)高低,高者優先。
(2)“3+1+2”考試科目總分(不含政策性加分)仍相同時,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列:
第1位序,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,高者優先;
第2位序,比較語文和數學兩門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,高者優先;
第3位序,比較外語成績高低,高者優先;
第4位序,普通類專業按選考物理、歷史分開兩類比較物理或歷史成績高低,高者優先;藝體類專業比較術科統考成績高低,高者優先;
第5位序,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,高者優先;
第6位序,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次高成績高低,高者優先;
第7位序,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。